1月7日马德里讯(柳传毅)用滚烫开水给仅五个月大的婴儿洗澡,导致婴孩身体70%被严重烫伤,南部城市哈恩一名25岁的男子可能因此被判十二年徒刑,哈恩省级法院日前正对案开庭和作出审判。 此案发生在2012年8月14日,坐在被告席上的为一名25岁西班牙男子,哈恩市居民,该日,被告与伴侣带着他们五个月大的婴儿到同城亲属家做客,其伴侣与亲属于下午外出,被告在家看顾婴儿,傍晚时,被告打算给婴儿洗澡,检察官描述说,“被告提着幼婴的身体,浸入极高温度的热开水中,孩子立即大哭大叫,但被告没有理会,提着孩子的头,继续让孩子浸泡在几乎被烧开的烫水中,之后提起孩子,用一块布片给孩子身体拭干,遭遇剧烈灼烫的孩子哭叫不停…”此后,由于回家的伴侣发现孩子被严重开水烫伤,将孩子紧急送院,医院诊断称,孩子70%身躯遭遇二级、三级烫伤,此后,幼婴留院近一年、经多次手术才告痊愈。为此,检察官指控被告犯下严重的畸形伤害罪,要求判于十二年徒刑,并补偿孩子18万欧元。 (图为资料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