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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 为何年收入低于22.000欧还需做REN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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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9:27:59|来自:英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Renta,个人所得税申报,大家已经都知道了有些人属于强制性申报,而有些人不属于。对于强制申报的人群中,除了开店的人以外,很大一部分是年收入超过了22.000欧元。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既是没有达到22.000欧元,仍然属于强制性申报的人群。这里诚信法税顾问公司的个税律师向大家详细介绍下这些情况:
  1、2016年中,在超过一家公司(一个雇主)上过保险,从第二个雇主之后的总收入超过1500欧元,并且全部的总收入超过11.200欧元,就必须申报。
  2、已经离婚或分居,且从前任配偶那里领取赔偿金的,就必须申报。
  3、当收入有固定预扣税收的,比如说源自临时雇用合同的,或者雇主不可预扣税收以及费用的,如家政园丁等雇用工,就必须申报。
  4、在2016年中,收到银行利息、或卖过公司股份获得的利润、或卖过房产所得的利润等等,总共超过1600欧元,就必须申报。
  5、在2016年中,如果有收到过房租,或政府买房补助,或买过政府国债等,总额超过1000欧元,必须申报。
  6、在2016年中,如果领取过政府补助,比如新生婴儿的补助等,必须申报。今年的Renta申报形式已经更改,从之前的PADRE系统变为了RENTA WEB,所以在申报renta的时候,除了要参考税务局网站上的个人资料(Datos Fiscales)以外,还需要审核以下资料,以免出现问题。
  —应该考虑家庭成员,特别是在2016年期间您有一个孩子或赡养超过65周岁的老人并且其年收入低于8000欧元。
  —在分居和离婚的情况下,应该确认是否有赡养金赔偿金。
  —在税务局的个人资料中,不会显示会费或专业协会或法律辩护的费用(在劳动争议案件),而这些费用,有可能是可以从总收入中减免。
  所以诚信法税顾问公司建议大家找专业的律师楼为您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出现以上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税意见,从而保障您的利益。
来源:欧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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