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0月份,政府在部长会议上批准了《预防和打击税务欺诈措施法草案》,旨在提出加强打击复杂逃税和地下经济的措施,如限制现金支付或加强对加密货币的控制。其中包括将某些经济业务的现金支付限额从2500欧元修改为1000欧元,适用于企业家和专业人员。 而现在,政府则希望在提案中做出进一步的改变:对现金交易的1000欧元的限制也将影响到个人(而不仅仅是10月份提出的专业人士和商人)。 这项措施可能会间接限制用于个人业务的大型数字平台的运作,例如Wallapop,虽然其运营可能要缴纳资产转让税(马德里自治区除外),但实际上几乎不受财政部的控制。 根据4月28日第10/2010号法律,税收局将现金定义为:纸币和本国或外国的金属货币;任何货币的银行支票,以及用于作为无记名支付手段的任何其他实物手段,包括电子手段。 如果超出限制,会有什么处罚? 超出限额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处罚既适用于付款的个人或实体,也适用于收到全部或部分现金的个人或实体。支付方和接受方均应对所实施的侵权行为和处罚承担连带责任。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可以针对其中的一项或两项进行处理。 违规者将面临交易价值25%的处罚。如果该法案通过,那么罚款的将是1000欧元或等值外币以外,以现金支付的金额。上述犯罪行为的时效限制为从犯罪之日起开始5年,因犯罪而产生的制裁从签署实施制裁的决议的次日开始计算,时效也是五年。 来源:华人资讯传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