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分钟消息(编译 青峰) 日前,最高法院已裁定,不得在公共建筑的外部使用非官方旗帜。这一裁决废除了Santa Cruz de Tenerife关于“在其总部悬挂其七颗绿星旗帜作为加纳利国旗”的协议。 最高法院裁定,“在公共建筑外部和公共场所即便是偶尔使用非正式旗帜,即使它们不能取代,也违反了宪法和法律框架,且不符合政府的客观性和中立性。” 裁定结果也废除了2016年9月30日Santa Cruz de Tenerife市政全体会议的协定,该协定承认加纳利群岛的“国旗”,七颗绿星旗帜为加纳利人民的标志之一,并同意为纪念Santa Cruz de Tenerife成立52周年,于当年10月22日将其悬挂在市政府总部的重要位置。
最高法院强调,这违反了法律制度,因为“它不是官方旗帜,因此不能如市政府捍卫的那样将其视作加纳利人民的代表”。
此外,最高法院恢复了由Santa Cruz二号行政法院于2017年的最初宣判的判决,该判决裁定上述协定无效,因为公共行政部门不可展出官方旗帜以外的其他旗帜。 来源:欧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