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复苏,但危机没有彻底消失,很多侨民担心丢了饭碗,也有很多人已经丢了饭碗。 但是相对于华人而言,西班牙人好像并没有把“失业”看的太过可怕,这是因为,他们有——失业金。 事实上,如果满足条件,华人也是一样能够领取政府的失业金的,只是很多人对其了解的不多,也从未有过接触。 现在小编就总结一点如何领取失业金的信息,提供给大家: 根据相关法案,领取失业金(Cobrar el Paro)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最后的工作必须是被解雇的(Despido),而且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主动、自愿提出辞职(Baja Voluntaria)过; 2、最后的6年时间内,至少缴纳社保满1年; 3、从最后一份工作合同结束日起有15天的时间申请。 失业金金额是按照最后6个月的工资平均值的一个百分比来算。 譬如:前3个月70%、然后60%;第一个月会减掉10天的金额留到最后一个月领。 领失业金的同时不能工作,但必须随时待命,因为领取失业金后,失业者的资料会保留在INEM(国家就业研究院),机构会随时通知失业者就业信息,一旦有工作机会,必须去面试,而且不能挑选工作。 面试的甲方公司可以有理由不录取失业者,但一旦被录取必须参加工作。 此外,如果失业者被通知去参加政府部门的相关培训,失业者也有义务去参加。 失业者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必须定期去INEM报到,如果不报到或不参加面试,失业金将自动停止。 如果开始了一份新的工作,在一年内又被解雇,可以继续领取以前没有领完的失业金;如果工作超过一年后被解雇,除了继续领取以前没领完的失业金外,还可以进行新工作的申请。 申请失业金时,需要用到以下文件:公司方面:1、公司证明,最后180天的; 2、解雇信; 3、最后6个月的TC复印件(工人保险); 4、最后2张工资单; 5、最后一份工作合同; 工人方面:1、居留卡; 2、银行资料; 3、户口本(Libro de Familia) 失业不是什么好事情,也因此很多人都不愿其发生在自己身上。 当然,积极努力的获取一份稳定的工作是没错的。但是如果真的就那么不幸——失业了,也千万不要恐慌,记得先把失业金领了再说! 如果相关信息有需要补充之处,欢迎大家留言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