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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 警报器反倒成了不予理赔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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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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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01: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者问:您好!我的店被偷了,是在晚上关店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给我的答复是我没有启动警报器,所以保险公司不给理赔。请问这是为什么呢?  安泰保险回答:在店面或者仓库做保险预算时,投保人应向保险公司申报是否安装有警报装置(Alarma)。如果店面安装有警报装置,那么保险费用会因为店面安全系数的提高而有所降低。但是,在发生事故后,不少店主会由于警报装置的使用不当而造成理赔出现问题。当所申报的警报装置不符合保险公司对于警报装置的要求时,往往会被认定为投保人谎报店面实际安全情况而遭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我们现在就给大家解释一下,保险行业对于店面警报系统的标准要求:  何谓警报?对于门,窗,走廊等重要位置进行防盗保护的电子安全系统即为警报。警报器,不单可以作为预防店面被盗的实时防护手段,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更是被盗以后进行理赔评估取证的有利途径。所以,为了达到分析取证的目的,保险行业对于警报器的要求有以下3个基本点:  1. 与具备资质的警报中心/公司相连接,同时具备定期维护和管控机制。  2. 具备后备电池系统,以防意外断电。  3. 具备对于突发故障的检测和警示系统。  也就是说,如果保户所安装的能且只能连接到自己的移动设备的警报器,是不被接受为合格的警报系统的。如果使用的是这类警报器,那建议及时更换成符合要求的种类。或者自行使用,但是不要申报到所投商铺保险中,以防对理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安泰保险公司,针对不同店铺的需求,为您提供最适合的方案。有专业的技术人员亲临现场对您的店铺进行评估,提出最合理的建议,最佳的解决办法和最性价比的报价。请拨打我们的联系电话911390755,或我们的微信平台tles88联系我们进行具体个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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