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家庭的经济状况导致其债务迟迟无法还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房贷。过去几年的立法变革也主要集中在这一方面,旨在寻求对公民的更大保护,减少如驱逐等情况出现。但如果不能承担房贷时怎么办?
在未付款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将尝试以友好的方式追讨欠款(本金、普通利息、滞纳金利息、佣金、费用)。当债务人不同意或不能达成协议时,债权人将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是抵押,那么通过公证,司法债权的类型将是直接结果并走行政司法程序。
在逾期付款的情况下,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逾期付款利息的产生。在第1/2013号法律实施后,以抵押方式取得习惯性住房的贷款违约金不得超过法定货币利息的3倍(2020年为3%,那么目前最高违约率为9%)。此利率只能按未偿还的本金计息。
抵押的主要风险就在于债务积累,往往会导致法拍。所以在没有解决之前不要累积大量的债务,可以进行部分支付。
如果实在不行,新房贷法也延长了期限,可以适用提前到期手续费,即要求偿还全部债务。在此类情况下,信贷机构将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初审法院提起对债务人的诉讼。指定的拍卖举行日之前,债务人可以通过支付诉讼时的应缴本息金额、加计截至当时的应缴本息和诉讼费用,或者与金融机构达成协议,停止拍卖程序。
这类司法行动没有规定金额限额,只规定了未支付的时间。因此,在遇到困难时有必要与金融机构协商,以便在情况变得更加严重之前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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