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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工法答读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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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1 01: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者:根据西班牙劳工法的规定,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可以算作工伤事故。我想问,我是个体劳动者(AUTONOMO),有一个修车店,平时每天我是开车去上班的。有一天,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突然旁边窜出一辆车,他那边本来有STOP,他没停。我一个急刹车,避免了一场车祸。但我想起来,万一这时出了事情,也能算工伤事故吗?
  答:对于个体劳动者来说,上班来去路上发生的事故也算工伤事故。但是,注意,是指去工作的地方和从工作的地方回家路上。而那个工作的地方应该是开业时在税务局申报的营业地点(domicilio de actividad)。具体到你,既然有一个修车店,那么你去上班和下班从店里回家路上都算的。那么那些在家里工作的人,走在路上发生的事故就不算了。
  读者:因为要去参加一个学习班,从今年起我向公司提出改以前的全天工作为每天六个小时,虽然学习并不是从周一到周五的。现在公司安排休假,说因为我每天只做六个小时,给我安排2019年的休假也减掉了1/4.我觉得不合理,但又讲不出个道理。请问他们这么做合法吗?
  答:减少工作时间的后果是相应地减少工资,而不应该影响到年假。也就是说,不管是半天工(每天四小时)还是六小时/天,你全年的带薪休假还是应该跟全天工一样,30天。公司不能因此减少你的休假天数。如果你与公司交涉不了,建议去找一个专门搞劳工法的律师咨询一下,或请他与你公司交涉。
  读者:近几年来,我一直在打两份工。最近听工友说,同时打两份工,有两份保险的,到退休时也不会给我算双份保险,多一点退休金的,而是需要我声明以其中的一个工作作为退休金计算基数。我觉得他们这么说是没道理的。我在打两份工的时候,两家企业都为我交保险,那么两份工资加起来总数就很高,为什么人家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工资高,保险金高,退休金也高;而我打两份工,不能把两份工资的总数作为计算基数呢?
  答:你的想法是对的。你工友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一个同时打几份工的职工,在计算退休金时,不是只算一家企业的工资基数,相反,是以两家甚至于几家企业所给的工资相加之和。但是,要注意一个问题:每年社保局会对投保基数最高金额(tope)做出规定。比如2019年最高投保基数(base de cotización)是4070.10欧元/月,也就是说,你两家公司给的工资总数(全年14个月)除以12,所得的金额不得超过这个数。工资可以超过,没有封顶的;但是,投保基数是有封顶的。为什么14个paga要除以12?因为企业在发工资时,一年是14个月的工资,但是,在交保险时,只交12次,1-12月每月交一次保险金,所以计算交保险的基数时,要把12个月的工资加上2次的双薪总和除以12。按此说法,你同时打两份工的这段时间的保险基数就是两家公司给的工资的总和,只要不超过4070.10欧元/月。
  读者:我找到了一份比目前更好的工作,决定五月底离职。现在我有两个问题:我现在不打算把要离职的事情告诉老板,但有人说,如果我没有提前通知老板,企业可以在跟我结算时扣除一部分工资。是真的吗?第二个问题是,我在春节时已经把今年的年假用掉了,现在没到年底我就要走,企业是不是在结算时,从本来要给我的工资里把钱扣除?
  答:第一,你主动辞职,是baja voluntaria,根据劳工法,职工必须至少提前15天通知企业,我说至少,因为有的行业,需要提前一个月!那么,如果你迟迟不说,到临时才告诉老板,老板可以按照你们企业所述的行业规定,扣除你所欠的那些天的工资,作为你的违约处罚。第二,劳工法规定,每个职工一年有权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并且有的行业还可能有高于30天休假的规定。但是,这是指在企业里工作一年的人。至于你,没有工作到年底,而已经用掉了你全年休假的30天。在结算时,企业自然可以按比例计算出来你多休的天数,按日工资扣除。这两个问题是独立的,互不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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